重庆: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促“四个明显上升”
重庆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初步建立起有利于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补偿机制。2013年,该市中医医院实现中医服务量、中医技术应用、中药饮片和中药院内制剂使用“四个明显上升”。
为鼓励患者到公立中医医院就诊,凡参保人员在该市的三级和二级中医院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如患者到三级中医医院住院可以节省起付费440元,到二级中医医院住院可以节省起付费240元),患者节减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后,重庆市内的45所中医院去年共收治住院患者和特病门诊患者100多万人次,让利3亿多元。
该市扩大了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的报销范围和中药用药范围,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提高10%、2%,鼓励患者选择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院特色制剂。目前,已有202种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占到总项目数的78.9%,已经为患者节省中医诊疗费、中药费、煎药费用约2亿多元。
为鼓励医院合理高效地使用中药饮片,该市的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率销售,加成率控制在25%左右。除中药饮片以外,公立医院的其他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同时将中药煎药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数共有300种,涉及22家医疗机构,其中中医医疗机构10家,共216个品种,占品种总数的72%。
此外,该市实行药事服务费制度,改革“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在中医医院保持中药饮片加成率优惠政策的同时,提高中医药技术服务价格,同等享受综合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和补助政策,门诊补助12元/人次,出院者补助340元/人次,由参保个人承担10%,财政和医保各补助45%。
近年来,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把中医药补偿机制改革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对公立中医医院退休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对中医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实行差额补助50%。对中医医院基建、设备实行专项补助,该市的10多个区县两年内总计投入达10多亿元。
过去一年,该市中医医院同比诊疗人次增长9.7%,出院人次增长32.5%,中医技术应用增长69.8%、中药饮片调剂量增长31.4%,中药院内制剂使用量增长1.6倍。
重庆市中医药系统在充分认识中医药补偿机制特殊性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了控制医药费用与鼓励中医药使用的辩证关系,在公立医药补偿机制改革中同步建立科学的中医药补偿机制,从而不断增强了中医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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